華沙條約組織的成立標志著戰后東歐新格局的最終形成,同時,巴黎協定的生效,華沙條約組織的建立,使歐洲形成了華約和北約兩大軍事政治集團互相對峙的局面。
華沙條約組織既是一個政治性同盟,又是一個軍事性同盟,它標志著戰后東歐新格局的最終形成。
華約組織的最高決策是機構是政治協商委員會,由各締約國黨的第一書記、總理、國防部長和外交部長組成,輪流在各締約國首都舉行會議。該委員會負責協商與決定締約國的國防、政治、外交、經濟等重大問題。
下設的常設委員會是輔助機構,由各締約國派代表組成,負責擬定有關外交政策的建議,開會時由各國外長、副外長或國防部長參加。聯合秘書處是政治協商委員會的執行機構,由各國派代表組成,下設裝備委員會和后勤委員會。聯合軍事武裝部隊司令部是軍事指揮機構,負責對華約武裝部隊的領導、訓練、裝備和調動等。
各締約國派一名將軍作為常駐代表,蘇國防部副部長任總司令,其他成員國的國防部長或副部長任副總司令。下設聯合武裝部隊軍事委員會、技術委員會和總參謀部。聯合武裝部隊由各成員國撥出一部分軍隊組成,將根據聯合防御的需要和這些國家的協議在締約國領土駐扎。
有關這支部隊聯合作戰、互相援助和交流經驗的問題,要由聯合武裝部隊司令部作出最后決定,在發生戰爭的情況下受該司令部的指揮,而平時則受所屬國的領導。
巴黎協定的生效,華沙條約組織的建立,使歐洲形成了華約和北約兩大軍事政治集團互相對峙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