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造價培訓
發布時間:2022-04-13 20:55:41合肥造價培訓,造價網課平臺有很多。
造價工程師工程計價精選考點:付款時間延誤
1)發包人的違約責任。從收到付款申請報告后的第26日開始,計利息,作為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額。
2)暫停施工。延誤付款15天以上,承包人發要求付款通知,仍不付款,可暫停部分工作,視為發包人導致的暫停。
3)協議延期付款。
4)合同解除。延誤付款達60天以上,并影響到整個工程實施的,承包人有權根據合同的約定向發包人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有權就因此增加的相關費用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分兩次返回:
第一次: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時,發包人將暫時扣減的全部缺陷責任保修金金額的一半支付給承包人,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次:缺陷責任期屆滿后15日內,將余額支付給承包人
(1)發包人的索賠款項。從當月工程進度款或當期付款計劃表的付款中扣減。承包人未能支付,可協商支付,仍未支付時,發包人可從履約保函中抵扣。
(2)承包人的索賠款項。在當月工程進度款或當期付款計劃表的付款申請中單列該索賠款項,發包人應在當期付款中支付該索賠款項。當發包人未能支付該索賠款項時,承包人有權從發包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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