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造價工程師培訓機構
發布時間:2022-04-13 21:08:41哈爾濱造價工程師培訓機構,造價線上培訓機構有很多。
造價工程師工程計價精選考點:期中支付
(1)承包人提交進度款支付申請
1)累計已完成的合同價款
2)累計已實際支付的合同價款3)本周期合計完成的合同價款:單價項目的金額;總價項目金額;計日工價款;安全文明施工費;應增加的金額4)本周期合計應扣減的金額:扣回的預付款、扣減金額5)本周期實際支付的合同價款
每個計量周期到期后向發包人提交申請(4份)。
(2)發包人應在收到申請后予以核實,確認后向承包人出具進度款支付證書。
若雙方對某清單項目的計量結果出現爭議,發包人應對無爭議部分的工程計量結果向承包人出具進度款支付證書。
(3)支付證書的修正。發現已簽發的任何支付證書有錯、漏或重復的數額,發包人有權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權提出修正申請。
(1)已竣工驗收或已竣工未驗收但實際投入使用的工程,按保修合同執行,按合同約定辦理竣工結算;
(2)已竣工未驗收且未實際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質量爭議:
有爭議的部分:委托有資質的檢測鑒定機構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解決方案,或按質量監督機構的處理決定執行后辦理竣工結算
應支付解除之日前已完成工程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價款。
還應支付下列金額:
(1)合同中約定應由發包人承擔的費用。
(2)已實施或部分實施的措施項目應付價款。
(3)承包人為合同工程合理訂購且已交付的材料和工程設備貨款。發包人一經支付此項貨款,該材料和工程設備即成為發包人的財產。
(4)承包人撤離現場所需的合理費用,包括員工遣送費和臨時工程拆除、施工設備運離現場的費用。
(5)承包人為完成合同工程而預期開支的任何合理費用,且該項費用未包括在本款其他各項支付之內。
當發包人應扣除的金額超過了應支付的金額,則承包人應在合同解除后的56天內將差額退還給發包人。
1.施工合同無效的價款糾紛處理(驗收合格應付款)
合同無效,但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若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根據修復結果處理:
(1)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
(2)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2.墊資施工合同的價款糾紛處理
(1)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應予支持,但是高于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2)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
(3)當事人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3.施工合同解除后的價款糾紛處理(合格應付款)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相應的工程價款;
(2)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
1)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
2)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4.工程設計變更的合同價款糾紛處理
當事人對計價標準或計價辦法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因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或質量標準發生變化,協商不一致,參照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計價標準結算。
5.工程結算價款糾紛的處理
(1)陰陽合同的結算依據。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
(2)對承包人竣工結算文件的認可。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視為認可,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結算的,應予支持。
(3)工程欠款的利息支付
有約定,從約定;
未約定,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2)計息日
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計付。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如下處理:
①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②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③未交付,未結算的,為起訴之日。
以上就是關于哈爾濱造價工程師培訓機構的詳細介紹,更多與造價工程師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比網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