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瀾會計培訓學校
發布時間:2022-03-16 09:55:30觀瀾會計培訓學校,正保的會計培訓效果不錯。接下來一起看看會計知識。
票據權利的取得 行使和保全
(1)票據權利的取得
票據權利的取得,是指根據什么方式,依據何種法律事實而取得票據權利。從票據權利的取得方式看,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發票人制成票據并交付給受款人后,受款人即從發票人處得到票據權利,這種取得票據的方式為原始取得。繼受取得是指持票人從有正當處分權的人那里依背書轉讓或者交付程序而取得票據的,為繼受取得。如因背書而取得,因稅收、繼承、贈與而取得,因公司合并而取得等。從票據取得的主觀狀態看,分為善意取得和惡意取得。持票人在善意和無重大過失的情況下,依照票據法規定方式,支付對價后取得的票據,為善意取得。持票人善意取得的票據,應當享有票據權利。持票人人明知轉讓票據者無處分或交付票據的權利,或者雖然不是明知但應當或者可能知道讓與人無處分權而由于過錯或疏忽大意未能得知而取得票據,為惡意取得。持票人惡意取得票據的,不得享有票據權利。票據權利取得的限制。根據我國《票據法》的規定,票據權利的取得有兩項限制:*9,以欺詐、偷盜或者脅迫等手段取得票據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惡意取得票據的,或者有重大過失取得票據的,不得享有票據權利。第二,以無償或者不以相當對價,取得票據的,不得享有優于其前手的票據權利。
(2)票據權利的行使和保全
票據權利的行使,是指票據債權人請求票據債務人履行其票據債務行為。票據權利的行使,應當在票據債務人的營業場所和營業時間內進行。票據債務人無營業場所的,應當在其住所進行。票據權利的保全,是指票據債權人為防止其票據權利的喪失,依票據法規定而采取的行為。例如,為防止追索權的喪失,采取作出拒絕證書的方式。
以上就是關于觀瀾會計培訓學校的詳細介紹,更多與會計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比網校。

正保會計網校
房地產企業增值稅及附加稅申報實操指導
外貿&生產出口退稅全盤賬與申報
農業企業全盤賬務處理及管控要點
餐飲企業開票辦稅實訓平臺(小規模納稅)
融資擔保公司賬務處理
廣告企業賬務處理及報表實操(含軟件及資料)
醫藥行業涉稅政策及風險點梳理
工業制造企業全盤賬務及納稅申報實操專題
成本會計特訓計劃(1年)
財務管理層晉升特訓營
事務所審計師特訓計劃(2年)
出納上崗特訓營
稅務會計特訓計劃(1年)
財務經理特訓計劃(1年)
預算分析師33小時特訓營
會計上崗實操教練班(網課+面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