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度,又稱科舉、科舉制,是中國古代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下面整理了科舉制的特點和作用,供大家參考。
科舉制的特點
科舉制度,是中國古代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士子應舉,原則上允許‘投牒自進’,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長官特別推薦,這一點是科舉制最主要的特點,也是與察舉制最根本的區別。中國的科舉制度主要表現出三個特點:
賢能治國,為我所用;
標準客觀,競爭公平;
立法保護,穩定延續。
科舉制的作用
隋朝統一中國后,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鞏固統一,首先加強官制與官制密切相關的選士制度的改革。科舉制度的創立是中央集權的需要,是選士制度發展的必然結果。
(1)科舉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擁有才識的讀書人有機會進入各級政府任職。
(2)科舉制促進了教育事業的發展,士人用功讀書的風氣盛行。
(3)科舉制也促進了文化藝術的發展,進士科重視考詩賦,大大有利于唐詩的繁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