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會計培訓班
發布時間:2021-12-17 18:47:07寧波會計培訓班,會計有線下的和線上的培訓機構。下面為大家分享一些會計知識吧。
全年一次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現行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及要求,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中的規定計算,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即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1: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至第五條。
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是什么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應按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應按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為確保新個稅法順利平穩實施,穩定社會預期,讓納稅人享受稅改紅利,財政部、稅務總局制發了《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 164號,以下簡稱《通知》),對納稅人在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獎金全額除以12個月的數額,按照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以避免部分納稅人因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后提高適用稅率。
對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無需繳稅或者繳納很少稅款.在此情況下,如果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采取單獨計稅方式,反而會產生應納稅款或者增加稅負.同時,如單獨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可能在稅率換檔時出現稅負突然增加的"臨界點"現象.因此,《通知》專門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可以自行選擇計稅方式,請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計稅。
以上就是全年一次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大家都學會了嗎?個人取得的年終獎,可以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計稅辦法為:先將年終獎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后再按"年終獎金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公式計算出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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