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培訓會計的的哪些
發布時間:2021-12-04 11:34:01網上培訓會計的的哪些,會計在線視頻推薦中華。下面為大家分享一些會計知識吧。
應付賬款是三年不付就要做收入嗎
應付賬款不是三年不付就要做收入。新準則沒有這樣的規定。不論多少年,自行結合具體資料判斷是否構成“不可能償還”,如果有明確證據證明構成,才能轉營業外收入。對于應付款項滿三年是否計入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主要視該筆款項是否確實為無法支付的款項,而并非為只要滿三年就應計入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應付賬款滿三年是否必須轉計收入?
原《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企業已申報扣除的財產損失又獲得價值恢復或補償,應在價值恢復或實際取得補償年度并入應納稅所得。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包括超過三年以上未支付的應付賬款,如果債權人已按本辦法規定確認損失并在稅前扣除的,應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原來的政策已不再執行,但新法對此并沒有明確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上述規定明確對于企業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應計入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第四條規定,企業除貸款類債權外的應收、預付賬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應收、預付款項,可以作為壞賬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應付賬款是三年不付就要做收入嗎?應付賬款三年不付就要做收入,答案是肯定的。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作為企業的一項收入(營業外收入)來處理。但是,應該獲得“無法支付”的相關證明,作為附件附在轉賬憑證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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