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安裝工程造價
發布時間:2022-04-13 12:32:47學習安裝工程造價,造價視頻在線聽課推薦環球網校。
工程計價章節考點:工程計量與合同價款結算
第二節 工程計量與合同價款結算
一. 工程計量
1. 原則:
(1)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計量。
(2) 按合同文件所規定的方法、范圍、內容和單位計量
(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圍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計量。
2. 范圍和依據
(1) 范圍包括:工程量清單及工程變更所修訂的工程量清單的內容;合同文件中規定的各種費用支付項目,如費用索賠、各種預付款、價格調整和違約金等,
(2) 依據包括:工程量清單;合同圖紙;工程變更指令及其修訂的工程量清單;合同條件;技術規范;有關計量的補充協議;質量合格保證書等。
(一) 工程計量的方法
工程計量可選擇月或按照工程形象進度分段計量,具體計量周期在合同中約定。通常區分單價合同和總價合同規定不同的計量方法,成本加酬金合同按照單機合同的計量規定進行計量。
1. 單價合同計量
(1) 承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和時間,向發包人提交當期已完工程量報告。
(2) 發包人認為需要進行現場計量核實時,應在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3) 如承包人認為發包人核實后的計量結果有誤,應在收到計量結果通知后7天內向發包人提出書面意見,并附上認為正確的計量結果和詳細的計算資料。
(4) 承包人完成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每個項目的工程量后,發包人應要求承包人派人共同對每個項目的歷次計量報告進行匯總,以核實最終結算工程量。
2. 總價合同計量:除按照工程變更規定引起的工程量增減外,總價合同各項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的最終結算工程量。
二. 預付款及期中支付
(一) 預付款:是施工準備和所需材料、結構件等流動資金的主要來源,國內習慣上成為預付備料款。
1. 預付款的支付
(1) 預付款的額度:一般是根據施工工期、建安工作量、主要材料和構件費用占建安工程費的比例以及材料貯備周期等因素來測算的。
1) 百分比法: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合同金額的10%,不高于合同金額的30%。
2) 公式計算法
工程預付款數額={工程總價*材料比例(%)/年度施工天數}*材料儲備定額天數
式中:年度施工天數為365天;材料儲備定額天數由當地材料供應的在途天數、加工天數、整理天數、供應間隔天數、保險天數等決定。
(2) 預付款的支付時間
在具備施工條件的前提下,發包人應在雙方簽訂合同后的一個月內或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時間前7天內預付工程款,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應在預付時間到期后10天內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通知,發包人應補預付,承包人在發出通知14天后停工,發包人應從約定預付之日起支付應付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1) 承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或向發包人提供與預付款等額的預付款保函后向發包人提交預付款支付申請。
2) 發包人應在收到申請的7天內進行核實后向承包人發出預付款支付證書,并在簽發后7天內支付款項。
3) 發包人在期滿后7天內未支付,承包人可在第8天停工,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延誤的工期,并支付相應的利潤。
2. 預付款的扣回
(1) 按合同約定扣款:當工程進度款累計金額超過合同價格的10~20%時開始起扣,每月按一定比例從進度款中扣回。
(2) 起扣點計算法:從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構件的價值相當于工程預付款數額時起扣
T=P-M/N (其中P-承包工程合同總額 M-工程預付款總額 N-主要材料及構件所占比重)
3. 預付款擔保:銀行保函。擔保金額通常與發包人的預付款等值。
4. 安全文明施工費:發包人應在工程開工后的28天內預付不低于當年施工進度計劃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總額的60%,發包人未按時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承包人可催告發包人支付;發包人在付款期滿后的7天內未支付的,如發生安全事故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二) 期中支付
支付申請的內容:(1)累計已完成的合同價款(2)累計已實際支付的合同價款(3)本周期合計完成的合同價款(包括1)本周期已完成單價項目的金額2)本周期應支付的總價項目的金額3)本周期已完成的計日工價款4)本周期應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費5)本周期應增加的金額)(4)本周期合計應扣減的金額(包括1)本周期應扣回的預付款金額2)本周期應扣金額)(5)本周期實際應付的合同價款。
進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約定,按期中結算價款總額計,不低于60%,不高于90%。
發現已簽發的任何支付證書有錯、漏或重復的數額,發包人有權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權提出修正。經雙方復核同意修正的,應在本次到期的進度款中支付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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