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建造師培訓班
發布時間:2022-03-25 15:07:16湖州建造師培訓班,網校目前選擇比較多的是環球網校。
一建法規知識點:證據的應用
(一)證明對象
1.證明對象的范圍
(1)當事人主張的實體權益的法律事實。
(2)當事人主張的程序法事實。
(3)證據事實。
(4)習慣、地方性法規。
2.不需要證明的事實
(1)眾所周知的事實;
(2)自然規律及定理;
(3)根據法律規定或已知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實;
(4)已為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所確認的事實;
(5)已為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
(6)已為有效公正文書所證明的事實。
(二)舉證責任
1.一般原則
誰主張,誰舉證。
2.舉證責任的倒置
(1)針對特殊的案件,由提出主張的對方當事人承擔的證明方法。
(2)必須由法律規定。
(3)如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承擔舉證責任。
(三)證據的收集與固定
收集證據的方法:
(1)當事人提供證據。
(2)人民法院依職權主動調查收集。
(3)當事人依法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以上就是關于湖州建造師培訓班的詳細介紹,更多與一級建造師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比網校。

環球網校
建設工程教育網
優路教育
學天教育
張?:建設工程經濟
張君: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王麗雪: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孫文波:建筑工程管理與實務
李瑩:市政工程管理與實務
達江:建設工程經濟
王竹梅: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李娜: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高玲玲:公路工程管理與實務
唐瓊:機電工程管理與實務
劉永強:水利水電工程管理與實務
陳印: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