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濟師學習網
發布時間:2022-03-30 12:10:08房地產經濟師學習網,環球網校經濟師課程有很多班型。
經濟師考試中級工商知識點預習監督機構
中級工商管理經濟師章節重點:第二章第六節 監督機構
一、監事會制度
(一)監事會定義:
是公司的監督機關,是由股東會(職工)選舉產生并向股東會負責,代表股東對公司經營(公司財務及董事、經理人員履行職責行為)進行監督的機關。
(二)監事會主要職能:
1、公司內部的專職監督機構:監事會具有完全獨立性,不受其他機構干預;監督職權具有平等性,無差別。
2、監督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以董事會和總經理為主要監督對象
3、監督形式多種多樣:會計監督和業務監督;事后監督和事前事中監督
4、業務監督:
①通知經營管理機構停止違法行為;
②隨時調查公司的財務狀況;
③審核董事會編制的各種報表,并把審核意見向股東大會報告;
④提議召開股東大會
二、有限公司的監督機構
(一)監事會的組成
1、成員: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不低于1/3,具體數字由公司章程決定)
設有監事會的,人數不少于3人;無監事會的,監事可以1-2名
董事和高級管理者不得兼任監事
2、任期:每屆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
(二)監事會的性質及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和高級管理者進行監督,對違法的董事和高級管理者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和高級管理者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他們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議
5、向股東會議提出議案
6、可以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公司規定的其他職權
(三)監事會的議事規則
1、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議
2、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公司章程規定
3、會議決議方式:半數監事通過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督機構
(一)監事會的組成
1、成員: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不低于1/3,具體數字由公司章程決定)
設有監事會的,人數不少于3人;
董事和高級管理者不得兼任監事
2、任期:每屆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
(二)監事會的性質及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和高級管理者進行監督,對違法的董事和高級管理者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和高級管理者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他們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議
5、向股東會議提出議案
6、可以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公司規定的其他職權
(三)監事會的議事規則
1、類型: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每6個月至少召開一次,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議
2、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公司章程規定
3、會議決議方式:半數監事通過
四、國有獨資公司的監督機構
制度:由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派出監事組成專門外部監管機構對公司進行監督。
國務院國資委是國有企業監事會的管理機構,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以上就是關于房地產經濟師學習網的詳細介紹,更多與經濟師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比網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