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級職稱培訓
發布時間:2022-02-21 08:51:35合肥中級職稱培訓,備考中級每天跟著老師的進度學習,通關不是問題。
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基礎學習:儲蓄存款業務規則
儲蓄存款業務規則
儲蓄是居民個人與銀行之間發生的一種信用關系。
1.儲蓄存款原則:
(1)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
(2)個人存款實名制原則:
代理他人在金融機構開立個人存款賬戶時,應當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進行核對,不出示本人身份證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證件上的姓名的,不得為其開立個人存款賬戶。
2.儲蓄存款業務規則
(1)儲蓄存款利率計息、結息規則
(2)存款支取規則:
取款時應向存款機構提供真實有效的存款憑證,必要時,應提供其有效的身份證件。對未到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儲戶提前支取的,必須持存單和本人居民身份證明辦理。
(3)掛失規則
(4)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儲蓄存款規則
(5)存款人死亡后存款的過戶與支取規則:
①合法繼承人: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此辦理過戶
②繼承權有爭執:人民法院判處,儲蓄機構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
(6)儲蓄業務禁止規則:
①禁止公款私存。
②禁止使用不正當手段吸收儲蓄存款:以散發有價饋贈品為條件吸收儲蓄存款;發放各種名目的攬儲費;利用不確切的廣告宣傳;利用匯款、貸款或其它業務手段強迫儲戶存款;利用各種名目多付利息、獎品或其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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