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實務高志謙
發布時間:2022-02-21 08:54:09中級會計實務高志謙,高志謙老師在正保講課,正保會計網校的老師感覺講的還挺不錯的。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強化學習:增值稅專用發票
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第六章 增值稅和消費稅法律制度
強化學習八、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退貨或折讓
(1)一般納稅人因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
(2)一般納稅人因購進貨物退出或者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購進貨物退出或者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二)發票的使用
1.聯次:發票聯、抵扣聯、記賬聯
2.最高限額由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審批。
10萬--區縣稅務機關審批;100萬--地市級稅務機關審批;萬及以上--省級稅務機關審批
3.領購使用限制:
(1)增值稅專用發票只限于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小規模納稅人和非增值稅納稅人不得領購使用,需要開具的,應該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2)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可以不開具專用發票。
(3)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4)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會計核算不健全不得領購專用發票
(6)有稅收違法行為的不得領購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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