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一般指法學。法學包括的專業主要有: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商法、刑事司法、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勞動法學、社會保障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軍事法學、商務法律、法制學、民法學、環境法、勞動法學、法律事務。
材料補充:
法學是研究法、法的現象以及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于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法學思想最早淵源于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哲學思想。法學一詞,在中國先秦時被稱為“刑名之學”,自漢代開始有“律學”的名稱。在西方,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Ulpianus)對“法學”(古代拉丁語中的Jurisprudentia)一詞的定義是:人和神的事務的概念,正義和非正義之學。現代的法學,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學。但是關于法學與科學的關系有不同的看法,這主要涉及價值論的研究是不是科學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