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大學校長都有與之對應的行政級別,其中31所名牌大學校長是副部級,一般大學校長是司局級,一些較小的地方大專院校校長是副局級或正處級。 北京(7所)清華大學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天津(2所)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東北(3所)哈爾濱工業大學 吉林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陜西(3所)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上海(3所)復旦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同濟大學江蘇(2所)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湖北(2所)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湖南(2所)中南大學 國防科技大學安徽(1所)中國科技大學福建(1所)廈門大學廣東(1所)中山大學浙江(1所)浙江大學四川(1所)四川大學重慶(1所)重慶大學山東(1所)山東大學甘肅(1所)蘭州大學 以上31所高校行政級別都為副部級,加上副大軍區級的國防科技大學共計32所。||
985高校校長,副省部級。211高校校長,廳局級。一般本科校校長,副廳局級。高級別專科校校長,縣處級。一般專科校校長,副縣處級。一般高校校長,鄉科級。
校長,在秦漢時期指的是下級軍官,后經演化為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他辦學機構管理部門任命的學校行政負責人。另外還有不少人的綽號名為“校長”。
1912年學堂改為學校,學校行政負責人改稱校長,沿用至今。
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他辦學機構管理部門任命的學校行政負責人。校長綜合管理全校的校務,對外代表學校,對內主持校務。
擴展資料:
中國大陸大學行政級別的劃分:
副部級:985高校中的三十一所,加上副大軍區級的國防科技大學;
廳局級:除去32所副部級的所有一本院校和二本院校,包括211高校;
副廳局級:高職高專院校;
獨立學院有公辦民助的性質,級別一般應該是副廳級;民辦高校一般不看行政級別。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校長
百度百科-大學行政級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