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條約是中國簽訂的繼南京條約以來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那么,同學們知道馬關條約簽訂的時間是什么時候嗎?
馬關條約的時間
馬關條約是中國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馬關(今山口縣下關市)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馬關條約的主要內容
馬關條約的簽署標志著甲午中日戰爭的結束。中方全權代表為李鴻章、李經方,日方全權代表為伊藤博文、陸奧宗光。條約內容如下:
1、中國割遼東半島、臺灣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
2、賠償日本軍費白銀二億兩;
3、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日本輪船可沿內河駛入以上各口;
4、允許日本在中國的通商口岸開設工廠,產品運銷中國內地免收內地稅;
5、承認朝鮮獨立。
馬關條約的影響
《馬關條約》使日本獲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與此同時,條約也使中國民族危機空前嚴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該條約適應了帝國主義列強對華資本輸出的需要,《馬關條約》簽訂以后,帝國主義列強爭奪中國的斗爭更加激烈,列強掀起了瓜分中國的狂潮。
以上就是馬關條約簽訂的具體時間。馬關條約簽訂后,加劇了帝國主義列強在遠東的爭奪,其歷史影響是極其深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