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學位是博士學歷。
擁有博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同等學力,意味著一個人有能力由學習階段進入學術階段。具備出原創理論成果的能力或學力是博士學位的核心內涵,也是擁有博士學位的人的最本質特征。
博士是對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的稱呼,同樣也可用來稱呼已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主要通過擁有博士點的普通高等學校和擁有博士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相關科研機構舉辦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來進行招生。
在國外特指獲得過博士學位的人,把博士生也稱為某某博士。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三級學位中,博士學位是最高的一級。
補充資料:
博士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本專業的最高學識水準的學術稱號。
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國外有關人士名譽博士學位暫行規定,我國授予國外有關人士名譽博士學位,是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授予的一種榮譽稱號,目的在于表彰國外卓越的學者、科學家或著名的政治家、社會活動家在學術、經濟、教育、科學、文化和衛生等領域,以及社會發展和人類進步事業中的突出貢獻。我國的名譽博士學位,一般應按我國規定的授予學位的學科門類授予;必要時也可統稱為“名譽博士學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