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合同印花稅是大家一直很關注的問題,很多小伙伴在工作中時常會遇到。在本文,比網校將針對印花稅的相關內容為大家做一個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隨著我國科技的大步發展,咨詢技術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的會員也日益增加,今天我就給大家整理整理技術合同的印花稅事項。
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如何確定?
對各類技術合同,應當按合同所載價款、報酬、使用費的金額依率計稅。
請注意:為鼓勵技術研究開發,對技術開發合同,只就合同所載的報酬金額計稅,研究開發經費不作為計稅依據。但對合同約定按研究開發經費一定比例作為報酬的,應按一定比例的報酬金額計稅。
其他常見問題
1.如果技術轉讓合同金額在簽訂時無法確定如何計稅?
如果技術轉讓合同在合同簽訂時不能確定金額,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五元繳納印花稅,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繳印花稅。
2.與境外公司簽訂技術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
(1)在國內簽訂: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
綜上所述,在境內簽訂的技術合同必然需要在境內繳納印花稅。
(2)在國外簽訂: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四條規定,條例第七條所說的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是指在合同的簽訂時、書據的立據時、賬簿的啟用時和證照的領受時貼花。如果合同在國外簽訂的,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十五、怎樣理解印花稅施行細則中合同在國外簽訂的,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的規定?“合同在國外簽訂的,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是指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征稅的合同在國外簽訂時,不便按規定貼花,因此,應在帶入境內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
綜上所述,在境外簽訂的技術合同,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
(3)是否需要為境外公司代扣代繳印花稅?
全觀印花稅的法規政策,未見有關于扣繳義務人的規定,所以印花稅應由納稅人自行計算、自行完稅,境內企業應告知境外企業由其自行完稅。
以上就是關于技術合同印花稅的詳細介紹,更多與印花稅相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比網校,希望本文對你有所幫助。
技術合同印花稅
發布時間:2020-03-03分類:注冊會計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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