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會計學校培訓班
發布時間:2022-03-17 14:05:02上海會計學校培訓班,正保會計在線視頻很不錯。接下來一起看看會計知識。
《會計法》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會計法》的適用范圍由其調整對象、社會功能所決定。一般而言,包括三方面的涵義:
*9,《會計法》對人的效力范圍。《會計法》的調整對象是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領導與會計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之間的監督管理關系。根據《會計法》的調整對象,《會計法》適用兩類人:一是辦理會計事務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二是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包括各級財政部門以及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
需要注意理解的是:
(1)其他經濟組織,是指除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 事業單位以外的依法應當設置會計帳簿和進行會計核算的社會組織,如農村的村民委員會、外國在我國的常駐機構等。
(2)將“公司”在適用范圍內單列出來。這是從我國實際出發所作出的適應性調整。公司作為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應當包括在“企業”中,但我國法律對企業與公司制企業在設立條件、組織機構等方面有不同的要求,特別是對公司制企業的會計規則、信息披露以及違規處罰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企業,包括刑法在內的一些法律將“公司”作為特定主體與“企業”并列。
(3)沒有將“個體工商戶”列入適用范圍,而是授權財政部另行規定其會計規則。
第二、《會計法》在空間上的效力范圍。《會計法》對地域的適用范圍未作規定,根據我國法律的習慣應理解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按照國際通行的慣例,在中國境外設立的中國投資企業,以所在國的法律為依據設立,屬于所在國法人,應當執行所在國的法律,不受中國法律的約束。但是,這些企業在向國內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時,應當按照國內法律和投資主體的要求進行。
第三,《會計法》在時間上的效力范圍。對《會計法》在時間上的效力范圍應理解為:從1985年5月1日起,1985年1月21日發布的《會計法》發生法律效力。從1993年12月29日起,《會計法》修訂后的規定發生法律效力,規定前的規定效力終止。從2000年7月1日起,1999年10月31日經修訂發布的《會計法》發生法律效力,修訂前的《會計法》效力終止。修訂后的《會計法》對2000年7月1日以前發生的會計行為,沒有追溯力。
以上就是關于上海會計學校培訓班的詳細介紹,更多與會計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比網校。

正保會計網校
房地產企業增值稅及附加稅申報實操指導
外貿&生產出口退稅全盤賬與申報
農業企業全盤賬務處理及管控要點
餐飲企業開票辦稅實訓平臺(小規模納稅)
融資擔保公司賬務處理
廣告企業賬務處理及報表實操(含軟件及資料)
醫藥行業涉稅政策及風險點梳理
工業制造企業全盤賬務及納稅申報實操專題
成本會計特訓計劃(1年)
財務管理層晉升特訓營
事務所審計師特訓計劃(2年)
出納上崗特訓營
稅務會計特訓計劃(1年)
財務經理特訓計劃(1年)
預算分析師33小時特訓營
會計上崗實操教練班(網課+面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