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稅務師培訓
發布時間:2021-12-28 10:31:16上饒稅務師培訓,建議自己到網校進行詳細了解。
注冊稅務師考試《稅務代理實務》練習題:調整分錄
簡答題
甲股份有限公司為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所得稅稅率為25%。甲公司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月28日完成,在此之前發生的納稅調整事項,均可進行納稅調整。不考慮除增值稅、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相關稅費。報出前有關情況和業務資料如下:
甲企業在1月進行內部審計時發現如下情況:
7月1日,甲公司采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乙公司代銷B產品200件,售價為每件10萬元,按售價的5%向乙公司支付手續費(由乙公司從售價中直接扣除)。當日,甲公司發出了B產品200件,單位成本為8萬元。甲公司據此確認應收賬款萬元、銷售費用100萬元、銷售收入萬元,同時結轉銷售成本萬元。
11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轉來的代銷清單,B產品已銷售100件,同時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尚未收到乙公司代銷B產品的款項。當日,甲公司確認應收賬款170萬元、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萬元。
請作出正確的調整分錄。
【正確答案】調整分錄: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950〔(-100)x50%〕
貸:應收賬款950
借:發出商品800(x5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800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37.5〔(950-800)x2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37.5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12.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12.5
答案解析:應在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而不是發出代銷商品時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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