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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12-24 10:21:38牡丹江監理工程師網校,環球網校的監理工程師課程做得很專業。
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考點歸納擔保合同
一、擔保的概念
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人的權利的法律制度。擔保通常由當事人雙方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是被擔保合同的從合同,被擔保合同是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從合同也無效。但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擔保方式
《擔保法》規定的擔保方式: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一)保證
1.保證的概念和方式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法律關系至少有三方參加,即保證人、被保證人(債務人)和債權人。
保證的方式有兩種,即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在具體合同中,擔保方式由當事人約定,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則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監理工程師頻道為您整理)
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 的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注意:在具體合同中,擔保方式由當事人約定,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則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這是對債權****利的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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