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注冊監理工程師培訓
發布時間:2021-12-24 09:59:47江西省注冊監理工程師培訓,監理工程師報培訓班推薦環球網校的比較多。
監理工程師質量控制: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序
第七章建設工程質量缺陷及事故
第二節工程質量事故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序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項目監理機構可按以下程序進行處理,如圖7-2所示
( 1)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工程暫停令》,要求暫停質量事故部位和與其有關聯部位的施工,要求施工單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現場。同時,要求質量事故發生單位迅速按類別和等級向相應的主管部門上報。
(2)項目監理機構要求施工單位進行質量事故調查、分析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并提交質量事故調查報告。對于由質量事故調查組處理的,項目監理機構應積極配合,客觀地提供相應證據。
(3)根據施工單位的質量調查報告或質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項目監理機構要求相關單位完成技術處理方案。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方案一般由施工單位提出,經原設計單位同意簽認,并報建設單位批準。對于涉及結構安全和加固處理等的重大技術處理方案,一般由原設計單位提出。必要時,應要求相關單位組織老師論證,以確保處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證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
(4)技術處理方案經相關各方簽認后,項目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單位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XI處理過程進行跟蹤檢查,對處理結果進行驗收。必要時應組織有關單位對處理結果進行簽訂。
(5)質量事故處理完畢后,具備工程復工條件時,施工單位提出復工申請,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查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復工報審表及有關資料,符合要后,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審核意見,報建設單位批準后,簽發工程復工令。
( 6)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提交質量事故書面報告,并應將完整的質量事故處理記錄整理歸檔。質量事故書面報告應包括如下內容:
1〉工程及各參建單位名稱;
2〉質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部位;
3〉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造成工程損傷狀況、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處理方案;
6〉事故處理的過程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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