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考試學習
發布時間:2021-11-09 12:17:55監理考試學習,監理工程師考試培訓班推薦環球。
監理行業發展現狀及存在問題
現行的工程監理機制面臨的困境
從表面上看,目前我國的工程建設監理企業,現在似乎在履行著準執法的監管職能,但從本質上分析就不難發現,為數眾多的建設監理公司目前所從事的業務,多是原來各地工程質量監督站和各地技術質量監督局所行使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的延伸,這種執法者的法和規交給執行者去履行的做法,相當于現行司法實踐中的委托。但監理企業做為被委托方本身繞不過去的一個執法門坎是監理公司作為企業,又沒有執法權。執行者沒有執法權的執法是違規的,也是不切實際的。因而,為了完成這種法律上的委托,為了生存,只能采取變通或委曲求全的辦法開展業務,進行監理企業的生產經營。
工程監理機制面臨兩難境遇。經過近的監理實踐和總結我們不難發現,目前眾多監理企業之所以在實際工程項目監理過程中顯得力不從心,一個直接原因就是因為《建筑法》頒布來,我國基本建設領域的投資主體和投資行為都發生了巨大變化,這種從政府一元投資轉向由政府到多種經濟混合投資共生的由單一到多元,由內資到多元融資的投資主體和投資行為的變化,使建設監理企業所面臨的監理對象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加之國內眾多建筑施工企業間的不間斷改組改制,施工企業股權結構變化所帶來的經營方式和經營策略的變化,這從甲、乙方兩個方面向建設監理企業提出了必需適應市場環境變化的要求。而建設監理企業這種表面上看法律賦予的權力似乎很大,但在實際工程監理過程中面對施工企業的具體違規問題又無權進行處罰的尷尬處境又導至了建設監理企業為了生存和發展,不得不與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在對工程監理的某些環節上達成默契或妥協,扮演這遠看象警察,近看象保安的角色。
潛規則的動因是生存和追求利益最大化
建設監理市場的無序競爭,使建設監理企業的生存環境日益惡化。據調查。目前我國工程建設監理市場實際上一直處于一種盲目壓價,行業自殘的惡性競爭狀態。盡管為了厄制這種盲目壓價、行業自殘的惡性競爭局面的出現,,國家發改委、國家物價局聯合出臺了670號文。提出了從500萬元到萬元等不同投資規模項目的取費標準,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各建設監理企業對房地產項目的實際收費,只能維持在國家規定的取費費律的30%到40%之間,其它項目的取費費律一般在國家規定費律的50%左右。這種以犠牲企業既得利益換取監理工程項目的行為所延伸出來的是建設監理企業采取對河上岸和定立陰陽合同等不正當手段獲取監理工程項目的行為的出現,這樣做,不僅損害了監理企業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敗壞了建設監理行業的行風,擾亂了建設監理市場的正常秩序,監理企業以這種自殘的方式獲取工程后,對投資方只能言聽計從,對施工企業也不好過分要求,因為一但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問題,建設監理企業的利益就要受損害,弄不好還要虧本。
對投資方的過分依賴導至建設監理企業的監理水平只停留在監工水平。為了監理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許多監理公司在獲取工程后,不是拿出精力去研究圖紙,研究如何監理和管理好項目,而是要拿出精力和時間去搞好和建設單位及施工企業的關系,既要做投資商的監工,又要和施工企業達成某種默契,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工程拿到手之后,競爭的對象就由同行變成了同一投資主體,在實際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企業首先要做的是和甲方(投資方)搞好關系,這樣自然而然的就把監理企業置于了監工的位置,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監理企業要想有所為,就必須和施工企業在同一競爭層面上和投資搞好關系,贏得投資方的信任和理解。
對施工企業的默契是制約監理企業依法監督嚴格要求的一大難題。現實監理過程中,由于監理企業的監理是一種企業行為,而執行的監理標準又是一種國家制定的強制行為,為了便于工作,不發生大的矛盾,許多監理公司實際是采取就低不就高的監理原則,既,只要施工企業在工程項目施工中沒有大的偷工減料和違反操作規程行為的發生,監理單位一般多采取爭一眼閉一眼的辦法進行監理,當然,這種睜一眼閉一眼的辦法,對施工企業而言,不是無條件的,而是要付出代價的,這種代價說穿了,就是能夠容忍監理單位在一定程度上的吃、拿、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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