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表示將“加強零售藥店藥師培訓,探索藥師多機構執業備案”。這一新政,迅速被誤讀為執業藥師掛證“合法”的依據,而事實上,這充其量只是黃粱一夢罷了,從近期的動態來看,執業藥師掛證將繼續成為相關部門打擊的重點。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藥監局發布公告,注銷木壘縣天濟堂大藥房的質量負責人史李娜執業藥師注冊證。
公告顯示,2018年7月26日,木壘縣藥監局執法人員在木壘縣天濟堂大藥房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大藥房質量負責人史李娜未在崗履職。經調查核實,史李娜在2015年7月應聘于新疆醫科大附屬腫瘤醫院,每月輪休日坐班,隱瞞其真實身份,存在兼職行為。根據相關規定,決定注銷史李娜注冊在木壘縣天濟堂大藥房的執業藥師注冊證。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史李娜本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執業藥師注冊資格。
早在6月27日,新疆藥監局已發布關于整治藥品經營企業執業藥師掛靠兼職的公告,其中便要求:
凡查實藥品經營企業執業藥師掛靠兼職的,一律按違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指導原則》(修訂稿)第00402項論處,撤銷該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對該執業藥師持有的《注冊證書》予以注銷,并在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予以公告;同時,將該執業藥師掛靠兼職情況通報執業藥師所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
其他省市也紛紛發文整治執業藥師掛靠兼職。其中,在整治過程中,執業藥師掛證省份最多的目前是廣東省,據不完全統計,廣東省藥監局目前已經發布了七個關于執業藥師“掛證”的通告,共有43名執業藥師被通報,其中最新公示掛證的2名執業藥師為黎冬云、夏敬民,掛證單位為中山康盛醫藥有限公司。
可以預見,在全國嚴查執業藥師掛靠兼職情況下,或將有更多的執業藥師將被公示、注銷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