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執業藥師不會考藥學英語。根據《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三條的說明,中藥執業藥師證考《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四個科目。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免考二科:
按照有關規定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中藥執業藥師各科目考查內容如下:
《藥事管理與法規》:執業藥師與藥品安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與基本藥物制度、藥品監督管理體制與法律體系、藥品研制與生產管理、藥品經營與使用管理、中藥管理、特殊管理的藥品管理、藥品標準與藥品質量監督檢驗、藥品廣告管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藥品安全法律責任、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的管理。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與方劑、中藥材生產與品質、中藥化學成分與藥效物質基礎、中藥炮制與飲片質量、中藥質量標準和鑒定、中藥制劑與劑型、中藥藥理與毒理、常用中藥的鑒別。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單味藥臨床運用、常用中成藥臨床運用。
《中藥綜合知識與技能》:中醫基礎理論、中醫診斷基礎、常見病辨證論治、民族醫藥基礎知識、常用醫學檢查指標及其臨床意義、中醫藥文獻信息與咨詢服務、中藥調劑操作的基本技能知識、中藥的貯藏與養護、中藥的合理應用、特殊人群的中藥應用、中藥不良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