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藥學、中藥學、藥學相關專業、中藥學相關專業的人員都可以考。執業藥師報考條件全國統一,根據國藥監人【2019]12號的要求具體如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6.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7年。
(二)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參加2個科目的考試,級別為免二科:
1.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2個科目的考試。
2.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2個科目的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