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繼續教育不及格可通過補考取得相應學分。執業藥師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經考核合格,按每3學時授予1學分。由中國藥師協會備案的施教機構負責學分授予。執業藥師參加中國藥師協會或省級(執業)藥師協會組織的繼續教育學習獲取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執業藥師繼續教育采取學分登記制,實行電子化管理。登記內容主要包括繼續教育內容、形式、考核結果、學分數、施教機構等信息。省級(執業)藥師協會負責確認參加本轄區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的學分信息,中國藥師協會負責匯總參加全國示范性網絡培訓的學分信息,并分別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相銜接。
執業藥師參加繼續教育并達到規定要求是執業藥師注冊和保留其資格的常用條件。中國藥師協會和省級(執業)藥師協會應認真履行管理職責,為執業藥師參加繼續教育和執業注冊提供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