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免考2科可以循環使用2年。執業藥師免考2科成績有效期根據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的要求實施。根據規定,執業藥師免考2科人員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藥監局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用印,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執業藥師免考兩科條件具體如下:
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