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和開票方不一致怎么做賬一直是很多會計小伙伴關注的問題,一般情況,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時候,付款方和開票方是一致的,如果付款方和開票方不一致,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發票,對于付款方而言是一種損失,需要工作人員仔細檢查,避免出現這類的情況。本文比網校就和大家介紹與付款方和開票方不一致有關的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付款方和開票方不一致怎么做賬
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5〕192號) 中明確規定,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支付貨款、勞務費用的對象.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支付運輸費用,所支付款項的單位,必須與開具抵扣憑證的銷貨單位、提供勞務的單位一致,才能夠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否則不予抵扣.
如果抵扣,一經發現,不但要補交稅款,還要加收罰款、滯納金.
公司名稱變更和發票名稱不一致怎么辦
如果只是企業名稱變更了,其他如法定代表人、辦稅人員、經營地址等等都沒變,那么只需要帶上新的營業執照及復印件、原來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到稅務機關填寫《變更稅務登記表》,進行稅務登記變更(前提是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上的企業名稱都已經變更),并將已經填開和沒有填開的發票(包括向稅務機關領購或者向稅務機關申請自印的發票)向稅務機關進行繳銷,然后重新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或者自印發票.
新的發票專用章可以先行刻制,但必須與變更后的企業名稱相同,不然會花冤枉錢的.
免稅證明如果沒有到期,可以不變更,因為稅務機關是在你原來的稅務登記內容上進行的稅務登記變更,相應的免稅證明也轉到你變更后的稅務登記上了;如果是已經到期了,則需要重新向稅務機關申請認定免稅資格。
公司法人變更后領發票需要什么
納稅人申請變更發票領購本,需填寫《發票領購資格申請表》,向辦稅服務廳發票發售崗提交下列資料:
(1)變更內容的有關證件、證明和書面申請;
(2)《稅務登記證》副本(未涉及變更稅務登記證件的可不需要提供);
(3)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
(4)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
(5)主管地稅機關要求報送的其它證件、資料.
公司變更名稱及地址,對發票有哪些影響?
如果注冊地發生變更,則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如變更生產經營地,需要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變更事項,變更生產經營地址所需資料如下:
(1)納稅人信息變更的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2)經辦人身份證明.
另外,如需要變更經營范圍及企業名稱,需要前往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然后到國稅稅務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繳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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