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中級會計考試培訓
發布時間:2022-02-21 15:19:33濟寧中級會計考試培訓,正保會計網校是中級會計職稱培訓的首選機構。
《經濟法》基礎學習: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注意】被剝奪政治權利,一律5年;未被剝奪政治權利,看是不是五類特定的犯罪行為(經濟犯罪)。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以上就是關于濟寧中級會計考試培訓的詳細介紹,更多與中級會計職稱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比網校。

正保會計網校
環球網校
優路教育
高志謙:中級會計實務
郭建華:中級會計實務
魏紅元:中級會計實務
馮雅竹:中級會計實務
侯永斌:經濟法
張穩:經濟法
達江:財務管理
李斌:財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