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中級職稱考試培訓
發布時間:2022-02-13 13:03:16咸寧中級職稱考試培訓,報了課還是要跟上老師的步伐,不懂就問,積極一些。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股票的發行
1.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應當記載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2.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3.股票的發行原則:同股同權、同股同價。
4.股票的發行價格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額(不一定是1元),也可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額。
5.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
6.發起人
①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②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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