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級會計師補習班
發布時間:2022-02-12 20:57:39河南中級會計師補習班,我中級考試報的是正保的課,講的就挺好的。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知識點《經濟法》:運輸合同
運輸合同
(一)客運合同
1.承運人擅自變更運輸工具而降低服務標準的,應當根據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減收票款:提高服務標準的,不應當加收票款。
2.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二)貨運合同
1.托運人權利義務
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達到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2.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托運人或收貨人不支付運費、保管費及其他運輸費,承運人對相應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另有約定除外。
(2)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兩個以上承運人以同一運輸方式聯運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生在某一運輸區段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和該區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
(4)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托運人可要求返還。
貨物因不可抗力滅失,承運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要返還運費。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日益緊張,你準備好了嗎?讓我們把握住今天,把握住最后的時間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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