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串講班講義
發布時間:2021-12-28 13:16:51稅務師串講班講義,中華的老師講課思路很清晰。
注稅考試《稅務代理實務》練習題:申請行政復議
單選題
對國家稅務總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應當向( )申請行政復議。
A、國家稅務總局
B、國務院
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對國家稅務總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應當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行政復議。對于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的裁決是終局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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