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稅務培訓
發布時間:2021-12-27 16:22:57泰安稅務培訓,稅務師每年通過率20%不到。
注稅考試《稅法一》練習題:營業稅組成計稅價格
單項選擇題
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價格明顯偏低而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按順序核定組成計稅價格,公式為( )。
A、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x(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
B、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x(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
C、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1-營業稅稅率)
D、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1+營業稅稅率)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組成計稅價格的知識點。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價格明顯偏低而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按順序核定計稅營業額有3種方法,最后的方法為:核定組成計稅價格=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x(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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