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監理工程師培訓班
發布時間:2021-12-24 11:45:40齊齊哈爾監理工程師培訓班,監理工程師網校學習方便又高效,性價比也高。
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核心考點締約過失責任
1.《合同法》中規定的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因訂立合同時對方提供虛假情況而使本方受到損失,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監理工程師頻道為您整理)
2.締約過失責任,是在[合同締結過程中]形成的。
3.締約過失責任是[獨立責任]、[合同磋商階段責任]、[合同未成立時的責任].
4.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應具備[締約一方受有損失]、忙締約當事人有過錯]、[合同尚未成立]、[締約當事人的過錯行為與該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等條件。(監理工程師頻道為您整理)
5.承擔締約過失責任一方應當有過錯,這種過錯主要表現為違反[先合同義務].
6.締約過失責任自[要約生效]開始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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